律师分析:
1.须备资料
(1)与申请人相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正、副证双面),并交验原件。
(2)申请车辆的近期(半年内)综合性能检测报告书(车辆技术等级须达到二级以 上)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汽车货运营运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4)申请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的,按开业程序办理)。
2.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货运业务窗口办理。
(2)申请人接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收费窗依章缴纳运管费,领取《缴讫证》及《专业票据》。
(3)申请人凭受理回执、《缴讫证》、《专业票据》到货运业务窗口领取《道路运 输证》及营运标志牌。
3.收齐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二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