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同一户口薄上相互间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有配偶的含配偶)计入家庭成员。
(二)不在同一户口薄上的配偶、子女或父母以及计入子女或父母的家庭成员计入其家庭成员。
(三)与申请人在同一户籍的旁系亲属,或不在同一户籍但在一起居住的旁系亲属,视其现住房的来源认定其是否计入家庭成员。
申请人为分房时的在册人口或该住房应有申请人的份额(居住权或继承权)的,应认定其计入家庭成员。
(四)本办法公布前,不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在本户籍5年以上的,方可计入家庭成员。
(五)因上学、服兵役等原因户口迁出的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六)户口从中心区以外迁入的和在中心区内迁移的,依据户籍管理规定认定是否计入家庭成员。
(七)应当计入家庭成员的其他情形。
一、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哪些内容
可以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
家庭户: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单身人员::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亲兄弟是否算直系亲属
亲兄弟不属于直系亲属,而属于旁系亲属。所谓直系亲属,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所谓直系,可以理解为垂直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而亲兄弟则不属于直系亲属的范围。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如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堂兄弟姊妹、表兄弟姊妹等。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可能分属于多个不同的家庭;家庭成员并不绝对有亲属关系。
实际上可以看到亲属关系在我国更多偏向的是一种法律关系,有的时候并不一定有血缘关系的就一定具有亲属关系,同样有亲属关系的并不一定就有血缘关系,一般来说,亲属关系作为配偶之间的,还有血亲之间和姻亲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