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行政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而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二条_x000D_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_x000D_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_x000D_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_x000D_
除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_x000D_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_x000D_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