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是否缴纳印花税
劳务派遣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无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适用的岗位有三类,具体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无需缴纳印花税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用工作为一种用工的补充形式,通常适用于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