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水泥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工业部门之一,但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因此,国家和地方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降低污染物排放、保障环境安全。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400mg/m3,颗粒物排放标准为30mg/m3。此外,各地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应的标准和规定,加强对水泥企业的监管。同时,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例如,环保部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此外,《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也对水泥工业的污染物排放做出了规定。
【法律依据】: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十一条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二氧化硫560mg/m3;氮氧化物为800mg/m3;颗粒物120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