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一、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二、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三、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的共同点表现在都是捏造事实,而且诽谤罪也可能捏造犯罪事实。但在二者还是存在多方面的不同,它们的主要区别是:
一、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二、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三、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不同诬告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诽谤罪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二、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诽谤罪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三、客观行为不同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诽谤罪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四、诬告陷害罪的认定认定本罪,主要应注意诬告陷害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1)本罪与错告、检举失实行为的界限。刑法第243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本罪。二者区别的标志在于,后者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捏造犯罪事实并进行告发的行为。(2)本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界限。诬告陷害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对于对情节一般的诬告陷害行为,不应以犯罪论。情节是否严重,可从行为人的动机、所诬告的罪行大小、诬告的方式方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影响等方面考察得出结论。
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要件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则可以是任何公民。(2)犯罪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打击报复陷害他人,而诬告陷害罪的目的则是意图使他人枉受刑事追究;(3)犯罪手段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基于职务,滥用职权或假公济私;诬告陷害罪则不要求必须利用职权;(4)陷害的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这四种人,而诬告陷害罪可以是任何干部和群众。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区别
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都表现为陷害他人,主要区别是: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
诬告陷害罪和报复陷害罪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其具有下列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其具有下列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或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打击报复陷害的行为。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报复陷害他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