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商品住房。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购房时需提供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6个月服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提供出让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返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