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2、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3、财务造假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的,对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发生上述情形的,处以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