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不可以,
1,如果侄子是出生申报的,应该由其父、母在双方的任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申报;
2,如果是指户口挂靠,一般来说,只有直系亲属之间,才可以进行户口挂靠父母、配偶、子女,一般是不能挂靠到叔叔名下的;
3,叔叔和侄子之间,形成收养关系的,可以进行出生申报,或者户口挂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