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离婚手续登记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手续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离婚手续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4、离婚手续登记的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