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现在可以无车提档。2018年9月1日起,公安部试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法律依据:《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第四条_x000D_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至少再选择1至2个城市推行。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