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走机要的时间为3-30天左右。
单位在寄送具有涉密的文件时,都会通过机要的方式进行转递,档案也不例外,一般档案走机要的时间根据距离长短,若在省内3-5个工作日,省外30个工作日左右。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