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独生子女费是指我国法律规定的独生子女为其双方父母缴纳的一笔费用。目前,已婚独生子女需按规定为两位父母同时缴纳独生子女费,而单身独生子女仅需为一位父母缴纳该费用。2023年起,已婚独生子女为其双方父母缴纳的独生子女费将取消。这意味着,独生子女及其配偶不再需要为双方父母同时缴纳独生子女费。但是,单身独生子女则不再享受此项政策,仍需为一位父母缴纳独生子女费。有关部门表示,取消已婚独生子女为双方父母缴纳独生子女费的政策,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促进家庭和谐。同时,该政策的实施也将缓解我国老龄化压力,为全社会提供更多福利和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执行细则还需有关部门进一步制定和公布。退休人员及其独生子女应及时关注有关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了解取消后的实际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