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主体错误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要怎么办
找对合适的被告重新进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本条规定了起诉合格的四个条件。首先,原告、被告应为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其次,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同样,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具体。另外,第四个条件是要求符合受诉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主管和管辖是两个概念,前者着重于法院与其他机构的分工,而管辖的概念可参照本法第一编之内容。对于任何不符合此四个条件的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在立案之后才发现的应当驳回起诉。
以上就是问题的答案,但是小编说句题外话,如果你是原告,那么一定是对方侵犯你的法律权益,那么你为什么还要做错这件事呢?原告起诉主体错误法院裁定驳回,这可大可小,最好的就是重新上诉就可以啦。还有什么问题也可以找网的律师大大们,同样会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