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拿钱不办事,其行为违法,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可以先找律师事务所协商,要求退还所收的全部或者部分费用,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律师所在地的律师协会或者司法机关投诉,要求对律师进行查处。
3、如果事实清楚,可以去区、县司法局或市司法局反映,他们负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或者向律师协会投诉。
4、假如投诉无果,可以按合同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委托代理的基础是信任,信任基础缺失,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只是退费与否、退费多少的问题。建议你有什么疑问,直接和代理律师交流沟通,良好的沟通可以解决多数问题;如果之后你还是觉得这个律师不靠谱,也可选择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
(四)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