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征信报告是银行系统的黑名单,是因为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造成的,七年会自动消除,与法院无关;被起诉后法院生效的判决不履行,会被上失信黑名单,履行完法院生效判决后可以被解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