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递交民事起诉状的可以是谁?
不一定要本人。
除了婚姻等少数涉及公民身份的案件之外,大多数民事案件不需要本人亲自到法院立案。公民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包括立案必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必须在起诉状上亲笔签名,必须提供本人的真实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手续全了,从立案到结案都无须本人亲自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对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争议,应当通知起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按时立案。对起诉内容上有欠缺的,受诉人民法院限期由原告补正。对于受理的案件,自起诉时起即发生法律上的后果。
如何递交起诉书
从法律层面讲,起诉书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邮寄递交。但是,从实务操作来看,邮寄递交很难立案,几乎不可能。
实务操作,是带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的起诉状副本,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所提供证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后,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以便被告应诉和答辩。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如果原告本人没有文化不会书写诉状,又请不到代写诉状的人,或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书的人),可以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允许,将当事人口述记录在案,并且应当按诉状内容要求进行提示,以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然后将口述内容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