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期间,男方通常不能提出离婚,但女方可以。怀孕期间对双方离婚的限制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应当受理。
有必要受理的情形具体如下:
(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
(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
(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
(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3、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