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家庭优待金,城镇籍义务兵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15000元,农村籍义务兵每户每年4500-6000元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这个各地区也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四条 国家建立相对独立、特色鲜明、具有比较优势的军人工资待遇制度。军官和军士实行工资制度,义务兵实行供给制生活待遇制度。军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建立军人工资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军人工资待遇的结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