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如何解决
1、离婚后一方不配合房产过户解决的方式:如果一方不配合过户生效裁判载明的房产,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对方不配合过户的,一般可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离婚如何办理房产过户
1、首先,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其次,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3、另外对于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缴纳契税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夫妻离婚之后涉及到房产过户的,此时肯定需要双方配合着进行,否则的话就无法顺利进行房产的过户。而在诉讼离婚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话,此时另一方可以直接拿着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而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则就只能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为由,而向法院起诉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