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 糖尿病
2、 心脏安置起搏器术后
3、 心脏换瓣术后
4、 脑溢血后遗症
5、 系统性红斑狼疮
6、 再生障碍性贫血
7、 甲亢
8、 帕金森
9、 冠心病
10、 白血病
11、 肺心病
12、 器官移植术后
13、 脑中风(偏瘫)
14、 肝硬化(失代偿期) 15、 精神分裂症(稳定期)
16、 慢性乙肝
17、 慢性丙肝
18、 高血压二、三级(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1.B超或X光提示左室明显肥 大或扩大;2.血浆肌酐、尿素氮重度增高;3.合并冠心病)
19、 类风湿
20、 甲亢碘131治疗后造成甲低
21、 强直性脊柱炎
22、 癫痫
23、 恶性肿瘤
24、 慢性肾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尿毒症
25、 各器官移植术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三十二条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同意。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研究应当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