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和父母分开户口的程序:是在当事人符合户口所在地的分户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办理单独立户,具体的分户条件及需要的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与当事人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上述证明及资料,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一、结婚分户需要什么资料
婚后分户如果确实需要分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需要乡镇、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要加盖公章,经办人则需要签上姓名;自己的房屋产权证明;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去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以及牌住址。如果是以本人的名义,提出分户申请的,则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结婚后是否可以单独户口本
结婚后可以单独户口本。夫妻双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对婚姻没有影响。但是一方想要把户籍迁到另一方户口本上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一方需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2、再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
3、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分户一般是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分户口的办理流程是:
1、分户申请;
2、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户原因相关证明;
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
4、户主及拟分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