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补办行驶证需要什么
行驶证补发到就近的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需要交纳工本费。
办理补领、换领号牌,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应提交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号牌;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行驶证,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办理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需提供下列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被盗抢机动车查询表》;
(4)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5)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按规定不得代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什么是行驶证
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