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逼仓是指交易一方利用资金优势或仓单优势,主导市场行情向单边运动,导致另一方不断亏损,最终不得不斩仓的交易行为。一般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形式。逼仓是一种市场操纵行为,它主要通过操纵两个市场即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逼对手就范,达到获取暴利的目的。逼仓是非法的,在美国,逼仓一般出现在可交割的现货量不大的情况下,逼仓者是市场中的买方,它既拥有大量的现货部位又拥有大量的期货部位,这样可以使没有现货的空方或卖方在进入交割月以后只好以较高价格平掉自己的部位,期货价格一般会偏离现货价格较远,这就是逼仓。逼仓大致可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做多头实现、另一种是通过做空头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