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日前,肇庆市教育局印发了《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1〕6号),从今年开始,我市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往年招生情况和省定标准班额等因素核定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导性招生计划,明确各批次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