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为: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