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法院中止审理没有法定时间。 法院中止审理适用于诉讼中出现较大障碍,不仅导致本次庭审无法继续,诉讼是否需要继续、由谁继续、如何继续均不明了,将整个诉讼中止,等待障碍消除之后再决定诉讼何去何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