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①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乂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③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人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④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人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