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还清债务后,原告不进行撤诉处理的,被告可以与原告沟通,让原告撤诉处理。被告还清债务以后,原告不撤诉的,被告可以积极应诉,在庭审过程中举证证实自己已清偿债务,争取让法院驳回起诉。不愿撤诉,对被告而言也没有风险。被告继续应诉,向法院提供已还款的证明,法院判决原告败诉,那么原告还会损失一笔诉讼费。因此,不用理会,正常应诉即可。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
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