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分为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两种。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