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质押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
1、车辆质押合同如果是依法订立的,是合法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并且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车辆质押合同的,该合同合法,且有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
(5)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车辆登记证丢了,是否还可以抵押车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汽车抵押合同,因此,如果双方依法订立了汽车抵押担保合同的,那么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可成立并生效。
2、如果你们之间只约定了汽车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也没有主张拿登记证书的,那么在没有其他影响抵押生效的情况下,你自然可以抵押汽车。
3、在约定汽车抵押时,抵押权人没拿车也没证的,其实会承担较大的风险,所以大部分人是不愿意抵押的。毕竟你没有汽车的登记证书,也没法确定你是不是该车车主,因此,为避免影响汽车顺利抵押,建议是先补办车辆登记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机动车即可以抵押,也可以质押,所以车主和债权人约定抵押车辆,但签订了质押合同的,如果双方没有异议,质押合同依法成立的,就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