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已经成为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转多了被预警、转少了不够、转给个人没发票、转给老板是借款还是分红、转频繁了被怀疑洗钱种种问题都让人手足无措。
首先,弄清楚哪些情况下的公转私是被允许的!然后弄清楚公转私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对症下药。
借款?分红?工资?报酬?
老板、股东若是通过公转私借款,可以。但是有借必有还,若1年时间内没还,需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老板、股东通过公转私分红,可以。但是需要先缴纳20%的分红税!
通过公转私发放工资,可以。但是5000元以上的工资需要缴纳个人薪金所得税后再发放给员工!
通过公转私发放临时工的报酬,可以。最好有发票!
其实完税后的公转私对企业来说失去了原本的意义。如何在允许的公转私情况下,还能少交点税呢?
那么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合理合法的进行公转私呢?
1.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工资奖金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且已履行代扣个税义务。
2.企业的税后利润: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将定期扣除费用、缴纳完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转给企业负责人。
3.差旅费用:公户上的钱转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且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4.股东分红:企业分红所得,通过对公账户给股东个人打款,且所转金额为已缴纳完股息红利个税。
5.个人合作:劳务报酬通过公户转给个人,且所转金额为已缴纳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税后报酬。
6.个人采购:向个人采购物品并取得税务部门代开的票据,向个人账户转销售。
7.借款:所转钱款为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8.违约金:公司给个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正如上面所述,个人独资企业完税后的剩余利润分配至投资人私人账户是被允许的,并且不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
既然公司间的转账如此敏感,又该如何借助税收筹划达到降低风险及减轻税负的办法呢?其实大家都知道银行严格控制“公转私”,如何才能合理合法的把利润转给股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少缴税,并且合理规避税务风险。接下来,我们就股东分红这个问题,详细讲解一下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成立个人独资,转换业务模式
一些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赂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入驻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话,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综合税率最高不过企业可以选在园区内成立一个或者多个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某工作室,某服务中心,某咨询中心,XX事务所等等,采用业务拆分或者剥离重组的方式,将某一部分的业务及纳税放在园区内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大多是10%或者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商贸业5%,服务业10%),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最高一般纳税人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例:公司转100万给老板个人,需要按分红缴纳个税=100*20%=20万元;
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公司给个人独资企业转款100万元,个人独资企业开具相应的发票。需要缴纳个税=万元
则,通过此种方法可以节税=万元。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需向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且合理,才能开具发票,不能为了一味地追求节税,而忽视了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