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下载并注册“交管12123”,点击“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业务,根据提示要求上传机动车行驶证、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邮政快递可将检验合格标志送到家;前往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3号等现场办理点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