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