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中没有担保人也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在借条中写上担保人的名字只是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实现而加上的担保,无论是否有担保人都不会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借条必须是借款人自愿书写的,并且借条的内容是不能够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在借条中应该写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姓名,有担保人的应该写上担保人的个人信息。
一、贷款的钱借给别人怎么写借条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二、如何写借条证明
借条证明应写明以下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利率、还款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借款时间。
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需要证明人或担保人签名,且注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