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活动有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应当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药品质量,保障药品的安全、有效、可及。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驾驶证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扣几分
驾驶证扣证期间驾驶机动车处罚如下: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驾驶证暂扣怎么解除1、依法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所有违法记录即可解除;2、因为行政处罚被扣留驾驶证的则必须等到行政处罚期满后才能解除驾驶证扣留状态;3、因为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被扣留的,需要考试合格后才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什么活动适用药品管理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以药品监督管理为中心内容,深入论述药品评审与质量检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等问题。
哪些人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10年的;(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2年的;(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