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交了不能减刑。对于应当并处罚金刑的犯罪,如被告人能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好,且判处的罚金数量较大,自由刑可适当从轻,或考虑宣告缓刑,这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因为罚金刑也是刑罚。
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犯罪单位施以双罚制时,对单位一律使用罚金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对于罚金刑的规定有四种方式:
1、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是单处罚金,即罚金只能单独判处,此一情况只适用于犯罪的单位;
3、是并处罚金,即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