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事业编所谓事业编,就是指用人单位在确定拟录用名单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该《通知书》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简单来说,就是进入了体制内。事业编内的人员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也就是像公务员一样,由国家负担工资等开支。二、控制总量备案制控制总量备案制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一种创新的管理方式,待遇和事业编制是没有区别的。控制总量实际就是浮动编制。不具体到个人,编制隶属于单位,你人在单位,那么就挂上编制,如果辞职或辞退,那么就收回编制继续给下一个人用。医院、中职院校、幼儿现在多属于这一类。简单来说,就是目前编制数量不够,而单位的用人需求较大,因此采取控制总量备案制来控制编制数量,但通过控制总量进入单位的人在岗期间享受和事业编人员同等福利待遇,只不过没有编制。控制总量又称控制数、控制总数量、人员公知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控制数。是为了满足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逐步破除编制限制的新尝试。与在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在岗位聘用、职称考评、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管理使用等方面完全一致,但是不计入编制,纳入控制总量的教师没有编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