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判决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的可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那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本罪的构成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发生的有效判决、裁定有水平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指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
(4)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有义务、有水平履行,而拒不履行。
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或者报告的财产状况是虚假的,被法院采取处罚措施之后,仍拒不执行判决;
2、通过虚假诉讼致使判决无法执行;
3、侮辱、殴打、扣押执行人员的;
4、拒绝交付司法文书责令其交付的财物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民事纠纷判决不执行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