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方案提出,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适当的生活补助费。”“国家鼓励退伍军人竞争就业或者自谋职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这些规定,也是近年来国务院、中央军委对退伍安置改革的基本做法,实践证明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