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局长级别是省部级副职。
烟草局局长的工作职责:
1、负责局(营销部)党组全面工作,保证党、国家及行业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组织研究专卖管理、业务经营、财务管理、千部任用等重大决策;
2、根据市局(公司)有关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局(营销部)工作实际和责任;
3、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经营管理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保障目标完成;
4、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处理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政策性问题;
5、负责本单位经济运行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卷烟销售和经济指标任务;
6、抓好领导班子、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营销部)党建政工、纪检监察和行风建设,领导和协调工、青、妇等工作,对行业安全和信访稳定负总责;
7、负责向局、公司和当地县委、政府报告工作;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协调;
8、负责组织并监督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提供资保证,确保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9、完成上级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