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补贴范围
三门峡市区内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二、补贴标准
凡在2021年5月20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每周日休息)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