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未签怎么办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劳动关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二、合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
对于合同中约定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才成立,而未签字盖章,怎么办呢?
依照《合同法》第37条规定,要区分几种情况:
1、如果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应认定合同成立。这说明法律上认可先履行后补签合同的这种情况。此时当然不能从补签书面合同签字盖章时算合同成立,而应从实际履行对方接受时算起。
2、如果一方未履行主要义务或对方拒绝接受履行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
3、合同中约定合同自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如果只是签了字或只是盖了章,合同是否成立?还应考虑实际履行情况,不应纠缠于形式问题。当事人不能以和、或一字之差来诡辩钻空子,主张合同不成立,逃避承担责任。按照《合同法》第32条规定精神,合同成立签字盖章只要一种就行,只有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章,合同也应当认定成立。
除非是法律中有明文规定,该合同必须采用某个特定的形式,不然的话当事人可以就合同订立的形式进行约定。针对一般的合同,要是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最后没有以这种形式订立的话,则就以实际订立合同的形式为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