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的产权包括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用益物权两个权属。在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只能享有土地的用益物权。建造房屋所使用的土地,是建立用益物权之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