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共同借款人的规定
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借款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借款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借款人进行起诉。部分借款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借款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借款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或者借款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借款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
第八十六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借款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
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
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
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借款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
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有规定的时间其算点,这里不想述)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规定,借款学生及其家长(或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组成共同借款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共同借款人的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通过上述介绍可知,共同借款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借款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