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七点算不算扰民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1、噪音扰民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没有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与学习的现象;2、违反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罚款。
噪音扰民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对声音区域做了划分,疗养院等地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0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0分贝;普通的居民住宅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白天不能超过55分贝,夜晚不能超过45分贝。所以如果疗养院周边白天的分贝超过50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其扰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贝超过55分贝就属于噪音,可以投诉。
低频噪音扰民法律规定是什么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29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北京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北京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如下:
1、特殊住宅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45分贝、夜间35分贝;
2、居民、文教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0分贝、夜间40分贝;
3、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4、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0分贝、夜间50分贝;
5、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标准为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6、交通干线两侧的噪声标准为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超过以上分贝数的声音属于噪音。
噪音扰民当事人可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的,还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