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市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计生、工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推进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实现来沪人员居住房屋、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居住证》积分、学籍和学历、工商登记、婚姻登记等人口管理与服务相关信息的共享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