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关于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税总公告〔2022〕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增值税纳税人新增免税政策。其中,对于企业一般纳税人,其开具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的,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具体来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开免税普票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首先,发票的品目、规格、代码、名称和数量应该与实际交易的货物或者服务相符。其次,发票开具的金额应该与实际交易的金额相符,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开或者少开发票。此外,还需要注意发票填写的日期、发票号码等信息的准确性。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来说,享受免税政策可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但是,在开具免税发票时必须特别注意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