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首先应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取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的证明。然后就可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入户申请书;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