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年连带责任保证三年免责合同
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一定是三年,约定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不固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保证期间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根据主合同协商确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2022
履约保证金在《招标投标法》中有明文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和风险防范的功能,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可以用这项制度来约束合作方。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是有规定的,其比例为工程造价的5%~10%,具体执行比例由招标方根据工程造价情况确定。
2022年保证期间会中断吗
不会。
1、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2、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如何规定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应当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